金管會已於民國 114 年 4 月 23 日預告第一階段的納管公告及 4 項授權子法修正草案,並於 6 月 23 日預告期滿。儘管多數外界並未對條文內容提出異議,金管會仍參酌民間團體建議,針對業界實務中如簽具空白本票、未提供契約及清償證明等問題,進一步增訂管理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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🔸 融資金保法,消費者可望獲得以下保障:
金管會指出,納入金保法後,相關業者將需遵循法令規範,消費者若與融資租賃公司產生爭議,將可透過金保法所提供的申訴與評議機制進行救濟。
金管會已於民國 114 年 4 月 23 日預告第一階段的納管公告及 4 項授權子法修正草案,並於 6 月 23 日預告期滿。儘管多數外界並未對條文內容提出異議,金管會仍參酌民間團體建議,針對業界實務中如簽具空白本票、未提供契約及清償證明等問題,進一步增訂管理規範。 ⠀
延伸閱讀: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消費者保護法
📘 此次修正草案的十項重點整理如下:
1️⃣ 利率及費用之揭露: (一) 廣告與招攬時,必須以年利率與總費用年百分率揭示。 (二) 對金融消費者,應清楚說明費用與違約金的收取方式與時點。 2️⃣ 委託招攬管理: 融資租賃公司若委託他人招攬業務,必須負責監督廣告與促銷內容,並建立定期查核機制。 3️⃣ 「認識你的客戶」程序: 辦理融資前,應了解消費者或保證人的資力、信用與資金需求,確保契合其還款能力。 4️⃣ 融資金額限制: 不得超過交易標的物的實際價值。 5️⃣ 禁止暴力催收: 催收時不得有暴力、恐嚇、詐欺等不當行為,並應監督外包催收單位。 6️⃣ 提前清償機制: 不得拒絕提前清償,若收取違約金,應於契約中明確載明計算方式。 7️⃣ 嚴禁空白本票與代簽: 不得要求簽署空白本票、未經同意填寫契約文件、或同時收賠償性違約金與遲延利息。 8️⃣ 契約交付義務: 簽約後,應即時將完整契約交付消費者。 9️⃣ 清償證明提供: 若消費者請求,且款項已清償完畢,應提供清償證明,載明清償日期與金額。 🔟 禁止任意讓與債權: 若以應收帳款收買或分期付款方式融資,債權不得轉讓予第三人,除依法併購等情況外。🕒 融資公司金融保護法何時生效?
法規公布後,金管會將視業者調整準備狀況與配套推動進度,自公告日起約二至三個月內另訂正式生效日。 未來金管會也將依規劃時程,陸續公告第二與第三階段納管名單,目標是讓金融消費者在與融資租賃公司往來時,擁有與銀行等機構一樣的保護機制,享有更周全的權益保障。 ⠀延伸閱讀:聯徵分數怎麼看 ? 影響聯徵分數的因素有那些?⠀ 如何順利通過銀行信貸審核門檻問題歡迎免費諮詢,黃主任給您最專業建議:
